安全出口、消防通道、消防設計和消防器材應符合什么
2023-07-27 來自: 深圳市綜安消防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242
深圳市綜安消防技術有限公司帶你了解關于安全出口、消防通道、消防設計和消防器材應符合下列要求:
(1)廠區、庫區消防通道應暢通,嚴禁占用消防通道。廠區、庫區主要入口處應設置平面示意圖。
(2)車間、庫房、辦公及其他建筑物內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標志齊全,應在明顯部位設置應急疏散示意圖(標識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及指示、消火栓、滅火器、應急救護用品等)。
(3)安全出口門應完好無破損,能關閉自如;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,保持暢通。生產作業期間安全出口嚴禁上鎖。
(4)安全出口嚴禁堵塞或變相用作其他用途;安全出口、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,并有應急照明。
(6)車間、庫房、辦公及其他建筑物內應結合滅火器配置場所、滅火級別、保護距離、危險等級、計算單元等,按《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》配置滅火器。
(7)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,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于5具。
(8)滅火器材應定置存放,宜有器材編號,并明確管理責任人;滅火器應在檢驗有效期內,有每(半)月檢查合格的現場點檢記錄,并有點檢人簽字。
(9)消防器材前方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,不得挪動和破壞消防器材;用過的滅火器不應放回原處。